签证材料
1.申请人护照,有效期不得少于六个月,且至少有两张空白页;
2.一张大小为4cm x 5cm的近期证件照片,彩色或黑白,正面全照,白底色。低画质的照片将不予接受,照片分辨率最低为200dpi。
3.签证申请表每人一份,须由申请人本人或其父母/监护人在网上填写并签字(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由父母代为签字),姓名及其他中文名称请用汉语拼音填写。
4.过去12个月在本使馆领区内居住的证明。
5.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工作证明(如果是学生,需将工作证明替换为学校或大学的录取证明和学习证明)。
6. 由巴西公民或拥有巴西居留权的外国公民出具的,为申请人提供在巴期间相关费用的担保函,该函需经公证处公证。
7. 申请人在巴西停留期间经济实力证明:最近3个月银行存款证明和/或信用卡对账单;申请人的在职证明和准假证明。
8. 打印出来的往返机票代订行程单或旅行社致使馆领事部的信函,说明游客姓名、确认的行程、航班号和抵离日期。
签证费用:代送费150元人民币,旅游签证150元。
签证申请中心
巴西驻华大使馆
北京市建国门外光华路27号 (100600)
电话: (008610) 6532 2881 传真: (008610) 6532 2751
网站:Http://pequim.itamaraty.gov.br/zh/
巴西驻上海总领事馆
西驻上海总领事馆领区包括上海市,江苏省,浙江省,安徽省和山东省。
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188号,亚盛大厦7楼 703
电话:(8621) 6437-0110 传真:(8621) 6437-0160
电子邮件:brazil@brazilshanghai.cn
网址:http://www.brazilshanghai.cn
巴西驻香港总领事馆
巴西驻香港总领事馆领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
香港湾仔区港湾道30号,新鸿基中心2014-21室
电话:(852) 2525-7002 传真:(852) 2877-2813
电子邮件:consular@netvigator.com
网址:http://www.brazil.org.hk
巴西驻广州总领事馆
该总领馆的领区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,广东省,海南省,福建省,贵州省,云南省和湖南省。
广州 天河区 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14层1403室
http://cantao.itamaraty.gov.br/pt-br/
巴西驻台北商务办事处
台北市中山北路六段197号5层
电话:(8862) 2835-7388 / 886 传真:(8862) 2835-7121
电子邮件:visto@braziltrade.org.tw
网址:www.braziltrade.org.tw